2019年8月5日 星期一

家長與老師的共同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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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與老師的共同憂心

是要幫陳老師、王助理員,
澄清人本教育基金會和投訴家長
所抹黑和不實指控,
到後來發現特殊兒家庭對大家而言很陌生,
特殊生和一般孩子們的教育生態和需求,
又有很大差別的。
所以我想藉此粉絲專頁
讓大家多了解一點特殊生的真實狀況,
若大家有機會接觸到特殊生或家庭,
能多一點的理解。
每個特殊生家長的一生,
都是一本本血淚史,
都是在無可奈何的嘆息聲煎熬著,
只有看見孩子們的一點進步,
才是讓我們家長能夠堅持下去的動力,
看見孩子們健康平安的生存著,
才是我們生存的意義。

我們對於肯用心教導和訓練特殊生的老師,
真的很感激,
當特教老師真的很不容易,
他們從上班到下班八至九小時,
時時刻刻跟不同障別的特殊生在一起,
解決每個特殊生各種問題,
沒有個人的時間與空間,
還要對每個家長報告
與叮嚀每個孩子的學習情況、
回家功課與身體狀態,
如果家長心情不好或家庭有狀況,
還要安慰與開導,
或幫忙尋求資源協助,
陳老師說,她跟家長們都很好,
如果跟家長有任何想法不同,
只是雞婆想幫小孩更多,才多囉嗦一點。
我們整理出來一些陳老師、
王助理員與家長之間的對話,
讓大眾更真實知道特殊生的一些狀況,
家長與老師為了解決特殊生的問題,
如何煞費苦心。


建功國小特教班聲援書:
1.一份被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無視的聲援書
2.班級家長連署書
3.班級家長與畢業生家長的聲音
4.替代役聲援書
5.實習和代課老師和志工聲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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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 vs 家長 兩造貼文整理

2019年7月25日 星期四

我的不平則鳴 (收到不起訴書後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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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不平則鳴  (收到不起訴書後的感想)
韓愈說:
「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
水之無聲,風蕩之鳴。
其躍也,或激之;其趨也,
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
金石之無聲,或擊之鳴。
人之於言也亦然。
有不得已者而後言,
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懷。
凡出乎口而為聲者,
其皆有弗平者乎!」

收到不起訴書的時候,
很開心被告的其他家長沒事,
再來就是我和陳老師們與
我知道,
投訴家長和人本不會放過我與陳老師們,
當我要幫陳老師們,
就考慮過會被用各種手段對付,
包括司法的恫嚇,
我當時只怕陳老師撐不住會崩潰,
因為我們要對上的是有強大資源的人本
與強大權力的市政府,
而且投訴家長背後還有其他智庫呢!
如果沒有堅強的信心和超凡的意志力,
是會撐不過去的。
他們對付老師的手段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一開始投訴家長
離間其他家長與老師的信任,
再用聲明書警告老師--傷害罪是要負刑責的。
利用小孩秘密錄音10天,
剪接50分鐘,連好幾波投訴,
還找到已經轉班二年,
當時只待了3個月的家長來做假證供。
投訴家長、人本與市政府教育處,
輪番打電話到學校關切施壓加警告,
試圖影響學校教評會的決議,
還不滿意,
人本以要召開記者會訴諸媒體公開此事件,
來威脅學校需解聘老師,
在開完記者會後,
繼續聲稱手上還有沒拿出來的錄音內容,
將再投訴。
此時投訴家長又去派出所狀告連署的十位家長,
意圖恫嚇所有要幫陳老師的人,
另外還到派出所提告陳老師和王助理員,
(2019/9/6更新:投訴家長敗訴)
而人本則用各種方式
利用此事件在網路攻擊老師,
並發文市政府配合,
以不定期入班觀課方式,
這中間陳老師們還在學校
收到不知人士寄來的恐嚇信,
威脅全家生命安全,
令陳老師等恐懼至極。
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事情何時能了?
不知道還會有什麼更激烈的手段?

你們以為奉公守法,
低調做人,就會沒事嗎?
你們以為在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
無私奉獻,就不會出事嗎?
你們以為不聽不聞不管事,
就真的沒事嗎?
你們以為有眾多人脈和朋友,
就會有人救得了你嗎?
你們不知道,
有人為自私的目的、高貴的藉口,
為擴張更大的勢力,不惜傷害任何人,
即使是小孩(不管是自己的或別人的)也一樣,
他們會設計好陷阱,
羅織罪名,使人入罪追殺到底。
遑論積極建議家長把小孩教好的陳老師,
更讓人有機可趁。
陳老師從大學時期至今,一直走修行的路,
很低調的修身養性律己過日子。
她常講,她當特教老師是她的選擇,
對特殊生有著使命感。
她與人為善,跟同事更沒大聲過,
以為低調認真教書就可以過一輩子,
殊不知這樣也能惹來大禍。
王阿姨在新竹擁有眾多人脈與朋友,
市政府只用維護市府形象,
就把人解聘了,
其粗暴手段連議員們也無可奈何。

我認識陳老師13年與王阿姨9年,
深知他們對學生的貢獻,
我實在沒辦法看到人本與
投訴家長如此的欺壓人,
最讓我痛心的是,
還利用無辜可憐的特殊生,
來對付對他們無私奉獻20年的老師與阿姨,
用如此不堪的罪名來毀人清白和踐踏尊嚴,
這樣還不夠,還一定要解聘老師。
所謂不平則鳴,就是我的心情,
我如果不幫陳老師和王阿姨
澄清人本加諸他們的罪名,
我心裡無法平靜,
我捨不得他們的善心被抹黑、
他們的道心被汙染、
他們的使命感被踐踏。
我很慶幸我能幫忙,
不管被如何恫嚇對付,
我的心都是平靜喜樂的。

經過陳老師事件中,我深深體會到,
老師一旦被投訴,就像孤兒一樣,
凡事都要靠自己解決,
尤其對上人本,
校內外老師大多不敢支持,
還有老師說,
陳老師為什麼會被家長偷錄音,
自己要檢討。
還有老師告訴大家
不要到我的粉絲專業按讚,會被告,
還有教授說
不想對上人本…等等
許多不支持老師的言論,
雖然我能理解他們的想法,
但還是不免感到遺憾與失望。
也知道這就是人本最希望看到的情況
(大家都怕他們)。

陳老師出事,
我們有找教師工會求救,
但教師工會說,
建功國小沒加入教師會,陳老師不是會員,
工會無法出面幫忙,
後來促成建功國小成立教師會,
也因為陳老師是出事後才加入工會,
我們不敢奢望工會能為陳老師們出頭,
但何理事長個人很幫忙
陳老師們申評程序及法理的諮詢,
我們充滿感激。
但當我在新聞上,
看到教師工會為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
大聲呼籲支持並發動各工會聯署支持,
我心裡久久不能平衡也很疑惑,
老師們受到那麼大的冤屈,
被人本如此欺凌,
為什麼教師工會
沒有公開為陳老師們說一句公道話 ?
教師總會連表達支持立場都沒有,
卻能幫空服員如此賣力支持,
到底為了什麼?
是怕了人本嗎?
還是欺陳老師們沒有勢力?
我這個家長在老師們被嚴重撻伐的聲浪中,
頂著巨大壓力都能站出來為老師奔走、澄清,
為什麼全國教師工會做不到為老師講句公道話,
這樣不會讓老師們寒心嗎?
難怪人本與家長能毫無忌憚霸凌老師、
市政府能如此打壓老師。
我真的不知道教師工會的成立是為了什麼?

我們的教育環境已嚴重失衡,
我私心的認為幸好我兒子畢業不需要老師了,
但我們的下一代怎麼辦呢?
這是我們所有人的問題,
希望能有更多人為教育多發聲,
不要只重視發展自己的勢力,
應無私的為我們的孩子著想,
下一代才是我們的希望。

我們的民主、自由,
是靠很多有勇氣的人,
爭取來的。
對抗人本這樣有權有勢的團體
或其他用權勢欺壓人的人,
唯有靠大家拿出勇氣站出來一起抗衡,
我們明天才會更好。
圖片轉載自熱新聞
原文:
We will have to repent in this generation
not merely for the vitriolic words
and actions of the bad people,
but
for the appalling silence of good people.
我們這一代人終將感到悔恨,
不僅因為壞人可憎的言行,
更因為好人可怕的沉默。
























*請看看幾篇最清楚班級的家長、替代役或志工的文章*
*人本的謊言不攻自破*
*建功國小特教班聲援書:
1.一份被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無視的聲援書
2.班級家長連署書
3.班級家長與畢業生家長的聲音
4.替代役聲援書
5.實習和代課老師和志工聲援書

*人本 vs 家長 兩造貼文整理

*部落格:"特教真相"

2019年7月21日 星期日

正義再次聲張—我們收到不起訴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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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再次聲張 — 我們收到不起訴書了

在我4月接到警局通知要做筆錄,
知道投訴家長告我時,我並不意外,
但他告其他家長,讓我很憤怒,
家長裡面有小孩的聲音被投訴家長密錄,
被投訴家長和人本利用來對付老師,
還拿到其他群組到處散播,
許多人表示聽到投訴家長散播密錄音檔的內容,
人本還把密錄音檔,放在人本供大家聽,
人本如此侵犯特殊生隱私和人權,
家長憤怒抗議,與我連署幫老師還原真相,
結果投訴家長還敢狀告家長,
利用司法方式恐嚇要幫陳老師的人,
甚至透過所謂的高層,
警告陳老師不准亂講話。
投訴家長深怕他所做的事,被大家知道,
非常維護自己的人權及保護自己的隱私,
然而對別人和別人小孩的隱私和人權,
如此踐踏,真是欺人太甚。

後來在我5月出庭時
才知道投訴家長告我的不只一篇文章,
而是陸續把我紛絲專頁裡的,
所有他認為能告的字句,
全部收集當證據呈檢察官,
就是要落實我「妨害名譽」,
除此還加告陳老師教唆、參與「散布文字誹謗」。

我的粉絲頁成立於4月11日,
投訴家長4月13日到派出所
告我與其他家長等十人「妨害名譽」,
以「不實之事散布於眾,
足以毀損告訴人之名譽」之罪嫌。
之後大家一一到警局做筆錄,
而後我到地檢署接受偵查,
直至7月收到不起訴書,

以下跟大家分享不起訴書的部份內容。

1.       
所謂「言論」在學理上,
可分為「事實陳述」及「意見表達」二者,
「事實陳述」始有真實與否之間題,
「意見表達」或對於事物之「評論」,
因屬個人主觀評價之表現,
即無所謂真實與否可言。

2.       
我國刑法誹謗罪所規範者,
僅為「事實陳述」不包括針對特定事項,
依個人價值判斷所提出之主觀意見、評論或批判,
該等評價屬同法第311條第3款所定免責事項之「意見表達」,
亦即所謂「合理評論原則」之範疇,
是就可受公評之事項。

3.       
維護言論自由俾以促進政治民主及社會健全發展,
與個人名譽可能遭受之損失兩相權衡,
顯有較高之價值。

4.       
刑法第311條第3款規定,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為適當之評論者,不罰。

5.       
何謂足以損毀他人名譽之事,
則應從一般社會之客觀通念就個別事實加以判斷,
而非以當事人主觀之感受為認定之標準。

6.       
我只是想澄清事實真相,沒有針對誰,
只是希望把真相告訴大家,
提出我的質疑而已,
因為我也是特殊兒的家長,
對於告訴人與人本的言論提出質疑,
我覺得應該站在小孩利益去表達,
而不是針對老師或任何人,
這是我自發性行為,
不是陳™™(老師)叫我這樣做。
(這段是我在地檢署講的內容)

7.       
告訴人與被告等人俱為建功國小力學班學生之家長,
對被告陳淑娟因任教行為
遭行政懲處之事表達關切本屬正常,
是被告等人撰寫、連署、張貼上開文章行為,
顯係對於社會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
屬個人主觀評價之表現,
即無所謂真實與否可言。

8.       
依上開文章內使用之文字,
雖數度針對告訴人言詞之憑信性、動機等提出質疑,
用詞確實較為尖銳、激動,
然尚難謂客觀上
已逾越社會大眾所能容許之合理評論範疇,
亦難認被告等人主觀上
有何妨害告訴人名譽之犯意及
散布於眾之不法意圖。

9.       
業據被告所述,
復有上開臉書網頁翻拍畫面附卷可稽,
固堪認為真。
「惟查,觀諸上開文章內容,
係針對前揭事件表達個人意見,
亦屬對於社會上可受公評之事
而為個人主觀評價之表現,
且文章內使用之文字多係
抒發己見、抱怨之性質,
尚難認客觀上
已逾越社會大眾所能容許之合理評論範疇,
亦難認被告
主觀上有何妨害告訴人名譽之犯意及
散布於眾之不法意圖。
又上開文章提及
遭告訴人控告加重誹謗乙事,
與事實並無不符;
而該文章提及被告陳老師
於l08年4月17日收到匿名恐嚇信、
冥紙、白色及蟑螂等物部分,
雖已指述具體事實,
然細查該文章內容
並未直接表明其係認該行為乃告訴人所為,
一般人閱覽該文章後
並不必然會將該事件與告訴人連結,
是此部分即難謂被告有何指摘、
傳述與事實不符言論之行為。

10.   
被告等人……尚與刑法散布文字誹謗罪之
客觀與主觀構成要件有間……,
且查無其他證據足認被告
陳™™(老師)有教唆、參與此等行為之情。
是本件
尚難以刑法散布文字誹謗罪責相繩於被告等人。

11.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為不起訴處分。

2019年7月17日 星期三

給人本支持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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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9/7/17)在人本教育札記(備份網頁)回覆的澄清文,
是”給人本支持者的一封信”,
現把它貼回我們” 還我老師 還我孩子受教權”粉絲專業,
內文如下:
------------------------------------------------------------------------------------
我是特教生家長,
建功國小陳老師事件,
沒有學生受到傷害,
學生受教權也沒有被侵害,
我們所有學生家長寫了聲援書支持老師跟助理員,
有的家長還到人本去替老師說明並表達抗議,
不希望他們小孩的錄音被拿來對付老師,
但是人本與投訴家長有聽進去嗎?
有尊重我們家長的意見嗎?
有維護學生人權嗎?都沒有,
家長們都完全認同老師教學,
並還在50分鐘的秘密錄音檔的逐字稿上,
說明並簽名表示沒有問題,
為什麼人本還要一直拿來傷害陳老師們的名譽,
為什麼人本認定的才是事實,
我們家長說的都不算,
陳老師們還提出事證、影片、人證,
才讓學校教評會認定並沒有體罰,
人本還說師師相護。
為了這次教師法的修法,
人本希望能引導大眾輿論,
修人本想要的版本,
與投訴家長合作,
以小孩退化為理由,
秘密錄音十天,
剪接50分鐘來投訴老師,
學校教評會要求提供10天的全部錄音,
但人本與家長不願拿出來,
但卻跟議員和許多人說,
他們手上有全部錄音,
可以提供給大家聽,
由此證明,
人本與投訴家長只想陷害老師,
而不是公平公正的判決。
更何況秘密錄音是侵犯人權的行為,
裡面有老師們、小孩、家長、治療師….等人的聲音與私人的話語,
為什麼可以被人本拿來給大家聽,
投訴家長已經證明他的小孩沒有被不善對待,
應該要銷毀,憑什麼還拿來散播。
這50分鐘的錄音裡,
並沒投訴家長小孩的聲音,
人本與投訴家長用別人小孩來控訴老師,
而我們這些家長氣憤之餘,
除了跟人本抗議外,想幫老師還原真相,
卻被投訴家長去派出所控告妨礙名譽罪名,

一共告了十位家長,
就為了不讓家長幫陳老師們講話。
人本更激化大眾,
使不明人士寄恐嚇信,
威脅陳老師們全家的性命安全,
據我所知,
還有跟人本有關的其他案件苦主,
也有收到恐嚇信。
人本的手段不只如此,
他們還以要開記者會來威脅市政府,
市政府為了維護幸福兒童城市形象為藉口,
解聘了助理員。
人本還與投訴家長和市政府在學校調查及開教評會過程,
多次關切施壓,
試圖影響教評會。
教評會的調查結果,
並無體罰情事,
且另一投訴家長的供詞,
也承認並無陳老師等人有強制餵食和打學生體罰情事,
之前對人本投訴的說詞,
完全是子虛烏有,
所以教評會判陳老師及曾老師進輔導期輔導二個月,
助理員考核乙等,
但人本不放過,
一定要市政府解聘老師和助理員,
所以在人本開記者會的前天,
學校還沒開考績會之時,
市府將助理員以丙等解聘,
用疑似體罰來誤導大眾,
用輿論將陳老師等人入罪為不適任教師,
說最重可判記過,
結果隔天學校考績會,
果然改判陳老師記過,
曾老師為不續聘,
這就是人本說的師師相護嗎?
為了修人本版的教師法,
人本召開記者會,
將陳老師等三人敘述成虐待、體罰學生,
說成不適任教師為什麼淘汰不掉,
連投訴家長都不承認陳老師等三人有體罰、強制餵食等事情,
人本也拿來記者會和媒體來抹黑陳老師等三人,
這根本就是用輿論暴力霸凌老師,毀人清白。
這樣事情完了嗎?還沒,
人本還在努力想讓陳老師解聘,
投訴家長還拿密錄音檔持續控告陳老師當中。
特教法明文規定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
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
人本不懂特殊教育,
一直說陳老師們違法,沒有專業,
自以為說的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人本要修教師法,
要淘汰不適任教師,
手段應該更光明正大、自己的行為應該更正當,
才能為教育發聲。
各位人本支持者,
你們給小孩的教育,
是為了理想可以不擇手段嗎?
為了高貴的理由,可以說謊嗎?
為了達到目的,可以抹黑別人嗎?
為了更有影響力,可以踐踏人權嗎?
完全沒有小孩受到傷害,
學生受教權沒有受到損害,
所有家長都寫聲援書證明,
老師還是被記過及不續聘,
助理員還是被解聘了。
如果你們是老師,
人本如此的作為,
你們敢教學生嗎?
現在老師人人自危,
深怕被密錄,
或說話得罪家長或人本,
開始沒完沒了的追殺,
為了保護自己的工作,
只能放下尊嚴討好學生和家長,
只能教課本上知識,
學生有任何不好的行為,
不能講、不敢講,深怕被投訴說:
造成學生身心受創。
我們特教生怎麼辦,
特教生本來情緒就不穩定,
老師只要想做對其行為改正,
就會哭鬧不休,
腦麻特殊生,
只要拉筋訓練走路,
更會哭鬧抗拒,
只要被密錄到,
老師就被控訴虐待。
各位人本支持者,
你們可以不支持我,
但能不能可憐我們這些特殊生,
給我們一點機會,
看看我們提出的證據,
了解真相,
不要再支持人本打壓我們的特教老師,
我們特教生只能靠老師們六年的用心訓練,
才能有一點希望。
尤其陳老師真的很認真教我們的小孩,
是我們特教生的希望,
連人本都曾跟我們家長說:陳老師很認真負責,
但不適任(因為不符合人本的理想)。

以下是我們澄清人本本篇所說的建功國小案的罪名等等,所提出的連結證據
1.      澄清把腳綁起來
5.      澄清辣椒水漱口
7.      澄清設局

註:
其他澄清文請看,人本 vs 家長 兩造貼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