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8日 星期六

ㄚ哲淡水行 (坐船篇) (持續堅定的堅持換來快樂的丫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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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哲淡水行 (坐船篇)

8月時我帶我兒子去淡水玩,
我們把車停八里,
再從八里渡船頭坐渡輪
到淡水逛街吃午餐。
看著我兒子在船上吹著海風,
開心的揮舞著手,
我的心情也很開心。
ㄚ哲開心揮舞雙手
想當初第一次帶ㄚ哲來淡水坐船時,
他又哭又叫的死命不肯上船,
我只能硬抱著帶他上船,
在船上我一直安撫他,抱著他,
讓他適應不一樣的經驗,
慢慢的他感覺安全了,
才放鬆下來,
等逛完老街,
要回程時,
再一次一樣的拉距。


帥哥ㄚ哲淡水行
國小時陳老師也曾帶ㄚ哲來坐船。
也是抱著上船,
要是當初被正義魔人看見,
將畫面拍下來交給人本,
恐又是一條虐童和強制罪的新聞了。
ㄚ哲與陳老師下船了

之後又過了一二年,
我們再次去淡水,
一樣是拉距的情形,
但時間縮短,
強度也降低,
所以這20年來,
我只要有去淡水,
必帶我兒子,
有了多次經驗後,
他現在非常喜歡坐船,
自由自在享受船上吹風的感覺。

不只坐船,
還有生活許多事物,
我都盡量讓他嘗試,
畢竟他們以後還是要跟人群生活,
多接觸不同的環境,
有豐富的生活經驗,
他們才不會出門就焦慮害怕,
特殊兒,
越帶不出門,越要帶出門,
尤其要從小訓練,
到現在也是一樣要訓練。

從小訓練,說起來簡單,
但ㄚ哲又聽不懂話,
也無法從書本或影片中事先學習,
就像坐船,
想讓阿哲知道坐船很好玩,
事前即使有再多遍的行前教育也是枉然,
對陌生環境敏銳的ㄚ哲,
靠近流動起浪的河邊就起警戒心,
上船的前一刻更是排斥抗拒,
只能當下實地一次又一次的演練,
到他熟悉願意接受為止。
ㄚ哲國小時期與陳老師出遊當天照片
所以若是只用:
ㄚ哲你好棒棒,你好勇敢,
坐船很好玩ㄡ,
你看別人都上船了,你也可以,
來!我們大家陪你上船.......
ㄚ哲是完全不會理你的,
他害怕就是害怕、不想就是不想,
而且ㄚ哲也沒有口語能力(不會說話也聽不懂話)。
或許我們就在淡水河邊搭帳棚,
每天陪這ㄚ哲看著
船隻來來往往、行人上上下下,
日復一日,看著淡水夕陽,
年復一年,等到海枯石爛,
每天看啊看,
盼ㄚ哲哪天突然想通了,
自己願意主動上船過淡水河。
但現實狀況允許嗎?
我是沒辦法,
我還有家庭還有妹妹要照顧,
爸爸也還要上班。
ㄚ哲國小時期與陳老師出遊當天照片
所以
若要ㄚ哲主動不帶任何命令或強迫,
ㄚ哲可能一輩子
也無法享受坐船吹風的樂趣,
也不會有第一張
ㄚ哲在船上快樂享受吹風的照片了。
ㄚ哲開心揮舞雙手


陳老師也是這樣,
為了讓ㄚ哲能學習更多的事物,
一次又一次讓ㄚ哲接觸新事物,
ㄚ哲也是一次又一次排斥,
常常就演出雙方堅持的戲碼,
一次又一次,
看誰堅持得比較久,
直到ㄚ哲願意心甘情願放下為止,
這就是自閉兒的固執性行為。

下次再來說說淡水行當天吃飯的事,
說完後我看人本又可拿來說嘴,
繼續抹黑當家長的我。
20191003 ㄚ哲淡水行(吃飯篇)(面對美食餓壞的丫哲卻吃不下第一口飯)


註1:
去年陳老師的課程提到交通工具,
於是安排淡水一日行,
讓孩子們能夠實際體驗認識交通工具,
一夥人約在竹北搭高鐵至台北、
再轉捷運到淡水、逛老街、
再坐渡輪到八里,
回來再搭渡輪、逛老街、坐捷運、
搭高鐵回竹北、
再搭內灣支線到千甲站火車站、
再從千甲站走回學校。
一天下來,
我想隨行家長、老師
和志工們應該都累趴了,
不過為了給孩子不同體驗,
我想大家都心甘情願、甘之如飴。
就像當年的我。
當年ㄚ哲與我在淡水街上
不過在發生人本和家長投訴老師之初,
人本聽到陳老師帶孩子們到淡水體驗,
人本竟然表示,
自閉症容易有情緒反應,
去淡水很危險,
陳老師不應該帶學生去淡水。
那麼投訴家長的小孩,
曾經在媽媽開車時,
狠抓媽媽的頭髮不放。
這麼危險的事情發生,
那人本是不是應該去警告投訴家長,
媽媽不應該再開車載小孩出門了?
我兒子小時候曾經跑出去,
那我是不是就得要把他關起來,
都不要出門了,
如此一說,特殊生容易有情緒,
為了不讓他們有情緒而發生了什麼,
所以不能帶出門、不能教、不能訓練、
不能有任何可能讓他們產生情緒的機會?
所以我懂了,
為什麼人本堅持要陳老師他們被解聘?
因為陳老師他們太認真了,
人本憑空想像小孩可能有情緒,
這樣對小孩不好,
所以人本說:
陳老師認真負責但不適任要解聘。
老師為什麼要冒那麼大的風險,
帶著這些特殊生體會多元化生活,
拓展不同事物,讓內心更寬廣,
讓自閉不那麼自閉,
小孩的情緒自然就能改善,
即使是自閉兒,出門也是很開心的。
人本根本不了解特殊兒更談不上特教,
(人本才會鬧出罰站一小時的笑話)
人本憑什麼如此苛責特教老師?
人本只看到小孩現在的情緒表現,
而不在意小孩的行為問題,
如果特殊兒不從小改正行為問題,
將來只會越來越嚴重,
伴隨的是整個家庭陷入更大的問題,
但人本不懂也不在乎,
人本只想讓大家看到他們很有「愛心」的表相。
就像班級家長講的"這是害不是愛",
句子出自畢業生家長 高○○及林○○ 聲明書

註2:
每次都是到淡水坐渡輪,
若有機會到其他地方坐船(如日月潭),
環境不一樣了,
我還真沒有把握ㄚ哲會乖乖主動上船......


*請看看幾篇最清楚班級的家長、替代役或志工的文章*
*人本的謊言不攻自破*
*建功國小特教班聲援書:
1.一份被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無視的聲援書
2.班級家長連署書
3.班級家長與畢業生家長的聲音
4.替代役聲援書
5.實習和代課老師和志工聲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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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5日 星期三

我的最愛 – ㄚ哲 (感謝一路相伴的特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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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 – ㄚ哲
大家好
我是建功國小特教班家長
背景聲是我的最愛ㄚ哲發出的聲音
ㄚ哲是介於中、重度之間的自閉兒

ㄚ哲就是因為有這張"證照"
才有資格進建功國小特教班
成為陳老師的學生
不然輕度特殊兒是沒資格進班的
(肢障不論輕重皆不收)
陳老師的班級只收中度、重度、極重度。

接下來的影片是
上個月
我們去淡水玩拍的
ㄚ哲的妹妹在旁邊的禮品店逛
所以讓ㄚ哲坐在這裡看淡水河

ㄚ哲只聽得懂
幾個日常生活指令
也不會講話

ㄚ哲雖然聲帶功能正常
但二十幾年來
卻只會發出ㄜㄜㄚㄚ的招牌聲音
高興也ㄜㄚ、生氣也ㄜㄚ、沒事也ㄜㄚ

除了招牌聲音外
ㄚ哲也有招牌動作
同樣的
我也很難知道
他哪時候會做
哪時候不會做

ㄚ哲就這樣活在他的世界裡
有自己的思考邏輯
完全不在意外界異樣的眼光

下一次我們再來說說
這次淡水行ㄚ哲有趣的地方
20190928 ㄚ哲淡水行(坐船篇)
20191003 ㄚ哲淡水行(吃飯篇)


片尾:
一路走來
感謝所有相伴的
特教老師和助理們
有你們的
支持、協助
陪伴和鼓勵
我們才能走到現在
尤其是
ㄚ哲國小時期
陳老師與王阿姨
幫ㄚ哲奠定的良好基礎
減輕我們家長一路的
辛苦跟壓力
由衷的感謝
辛苦你們了
在這裡
祝老師們
教師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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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9日 星期四

陳老師與王助理員終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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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與王助理員終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了
十位連署家長收到不起訴書後,
陳老師與王助理員也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了,
投訴家長於五月份,將十天的密錄音檔,
極盡所能找出能提告的內容,都找出來,
共告了四條:
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
第304中第1項之強制罪、
刑法第310條第1項之誹謗罪
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
(而應依同法第41條規定處斷)
等四條刑法。

我以下摘錄部份不起訴書內容供大家參考:
1.
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所定之公然侮辱罪,
……個人之名譽究有無受到減損或貶抑,
更非單依被害人主觀上之感情為斷,
亦即,
縱行為人所為已傷及被害人主觀上之情感,
惟客觀上對於被害人之客觀評價並無影響時,
仍非屬本罪所規範處罰之範圍。
……依該等對話內容觀之,
顯係被告2人間或與其他成年人間,
私下聊天時
對於告訴人2人抱怨、批評之詞。
……其餘錄音中
亦未明顯有其他非對話當事人
之第三人在場見聞;
另依告訴人2人於警詢時指述,
上開各該對話
係其等在被害人書包內
放置錄音設備所錄及。
綜上所述,
依被告2人為上開各該對話之地點、
情境等客觀因素觀之,
應與刑法公然侮辱罪之
「公然」要件不符,
亦難認其等主觀上具有
將此等聊天時私下對談之言論
公諸於眾、使第三人得悉
而藉以貶低告訴人2人
之社會上評價與人格之主觀犯意。

2.
按刑法第304條之強制罪……
上開錄音檔案僅有聲音,
而無影像,
從錄音對話內容
尚無法認定被告2人
確有以強暴或脅迫之方式
壓制被害人自由之行為,
且從錄音對話中可知
被害人當時
確有以手抓被告王頭髮,
致被告王失控吼叫之情形。
……縱被告2人確有抓住被害人
或與其為身體接觸之行為,
然依上開錄音所示現場情狀,
綜合考量其等行為之強度、
時間之久暫、所欲達成目的
暨其手段與目的間之合理關聯程度,
尚難認已達具有刑法強制罪違法性,
而需以刑事責任處罰之程度。
以對強制罪違法性之判斷,
應就強暴、脅迫之手段
與強制目的兩者彼此之關係
是否具有關連性為判斷,
且行為人所為之強制行為
如果只是造成輕微之影響,
則此種強制行為
仍不具應以國家刑罰權
加以制裁之可非難性,
即不得逕以強制罪相繩,
以避免造成一般人民
在生活中動輒得咎之情形。
……倘若行為人
欠缺損害他人利益之要件,
即與各該罪之構成要件相間,
尚不得逕以
違反該法之刑罰規定相繩。

3.
誹謗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部分
……縱認被告2人
確有將上揭影像提供予上開人員觀覽,
然上開人員或係建功國小管理人員,
或係平時與該校合作提供諮詢之心理醫師,
且該影像嗣後亦未遭惡意流出
或為其他不法目的之使用,
是被告2人之行為僅係為說明
被害人身心狀況
或為自身遭指控之辯駁,
尚難認客觀上
有何損害他人利益
及主觀上有何違反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意可言。

4.
……綜上所述,
本件依暨有卷證,
尚難認被告2人前揭各該行為
與告訴意旨所指各該罪嫌之構成要件相符,
自無從逕以該等罪責相繩。


據說這次提告投訴家長有拿出10天的錄音檔,
檢察官還是判不起訴,
真是遲來的正義。
投訴家長即使拿出10天的秘密錄音內容,
檢察官還是判定陳老師和王阿姨無罪,
判定無犯罪之實,
也沒犯罪之意,
更判定小孩並未有被傷害之實,
但學校卻因受到人本、
投訴家長及教育處的壓力,
給陳老師判了記過處分,
而市政府把王助理員立即解聘了,
你們說這樣公平嗎?

現在第三方的申評委員會
認定懲處陳老師等人的證據
及程序有極大問題,
檢察署認定陳老師與王助理員無罪,
但是人本與投訴家長還是持續追殺,
我還聽到消息,
教育處特前科不滿李議員質詢(質詢1質詢2),
還煽動其他人對李議員……。 

在這不起訴書中,
我感觸最深的,
就是這句話「動輒得咎」。
人本及投訴家長
以手上握有的十天密錄音檔,
擷取片段,
再透過說謊移花接木甚至故意張冠李戴
羅織各項罪名,
再散佈在網路上,欺騙社會大眾,
就是要將陳老師等入罪。
也因為這件事新竹市的教育界,
人人自危,
深怕自己「動輒得咎」,
如果家長對老師不滿意了,
想盡辦法找所謂的「罪證」,
再去找人本合作,
人本就可以不問是非黑白,
拿所謂的「罪證」來打壓抹黑老師。
但其實我更憂心的是,
這個事件之後,
老師們為了自保,
不敢也不能跟家長誠實告知孩子的狀況,
親師的信任關係不再,
很難再開誠佈公的對話了。

以投訴家長為例,
他們只要對老師有要求,
老師一定要聽話,
否則就到處說老師的壞話
(我講的不只是陳老師受害,
還有投訴家長其他小孩的老師)。
人本口口聲聲說,
他們為台灣的教育而努力,
如果努力的結果是造成親師對立,
用謊話來假冒專業,
儼然成為恐龍家長們的代言人,
教育環境充滿了「動輒得咎」,
這樣的結果對台灣的教育真的好嗎?


更新:
諷刺的是
陳老師的案子
還成為人本接下來
募款餐會的宣傳業績之一
人本真敢
圖片取至:https://hef.org.tw/2019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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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 星期日

劉校長請問你的良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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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校長請問你的良知何在?
陳老師終於申訴成功了,
但很不幸,被校長背叛了。
7月中旬,
陳老師收到
「新竹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評議書」,
表示陳老師的申訴有理由。
內提到學校的調查報告及行政程序的問題,
比如:
調查成員的組成不適法、
調查報告內容不清楚、
懲處的證據不足
及行政程序不符等等.....
讓陳老師承擔不利益的結果,
所以學校應該再審議。

陳老師收到
「新竹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評議書」時,
大家都很為陳老師高興,
以為陳老師終於不會含冤莫白了,
靜待學校重新審議,
等待了近一個月的時間,
陳老師竟然收到了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民小學因臺端懲處事件所提再申訴書」,
竟然是建功國小不服申評會評議的決定,
提出再申訴的公文。
我很難置信,
劉校長怎麼會不服申評會的評議決定,
記得當初我及另一個家長先後去找校長為陳老師陳情時,
校長所表現的態度是,
只要陳老師沒有錯,
學校一定會盡力為陳老師爭取權益,
甚至跟我說,
記過是讓老師們有機會做申訴,
如果陳老師的申訴成功,
學校一定會重新審議,
還給陳老師們清白。
想不到在陳老師提出各項事證申訴成功後,
劉校長竟然不服申評中心所評議結果,
而且完全沒有召開教評會,
自己私下偷偷就提再申訴。
明明調查過程和懲處程序,均有嚴重瑕疵,
校長是不敢認呢?還是另有原因?

校長說:
再申訴的決定是他跟教育處商量而來的,
還說,他不想再對上人本與投訴家長,
他不想再重新審議。
所有人知道校長如此作為時,均認為被騙了。

當初調查小組成員都沒有經驗,
屢次提出特教問題又無人可解答,
調查不完善情有可原,
加上當時學校沒有教師會代表替老師爭取權益,
才會以片面的錄音定罪。
後來大家都以為陳老師們申訴成功後,
只要再重新公平審議就可以了。
而且校長當初跟我說、
跟教評會和考核會委員們說:
把陳老師們記過,是要止血,
是為陳老師們好,這樣老師才可以申訴,
經由申評中心專家老師們去評議,
如果申訴成功了,再回到學校評議,
我們學校就可以還老師們清白了。
而且校長還怕考核會委員不照校長的意思做,
還語帶威脅說,
如果你們沒有這麼做,恐違反……。
學校的委員們不懂會議規範又壓力很大的情況下,
就很快的給老師們訂了罪名,記了過,
整個過程可說匪夷所思。

我覺得事情發生到現在的整個過程,
劉校長為了自己的烏紗帽,
為了跟主子(市政府)表忠心,
真是煞費苦心啊!
校長明明知道教育處在這件事的態度,
對老師不善,
校長還避開教評會找教育處商量。
當時教育處在3月12日的新聞稿上說:
「學校後續將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最重可記過處分。」
果然校長就說服考核會委員把老師記過了。
校長為了確認特教班其他家長的意見,
還特地召開班親會,
會上所有特教班家長皆肯定老師們對孩子的指導,
確認小孩在班上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希望校長知道老師是被冤枉的。
可是校長並沒有把這樣的訊息傳達給調查小組知道。

陳老師8月14日收到
「新竹市東區建功國民小學因臺端懲處事件所提再申訴書」,
人本8月19日就又發文
強力抨擊陳老師、聲援的家長及其他支持者,
我不知道這裡面是不是又有什麼玄機?
就像之前教育處與人本的配合,
一切都是那麼剛剛好。

很多人告訴陳老師說:
「校長很糟糕、沒肩膀……」
很多關於校長的評價,都很負面,
要陳老師不要太相信校長,
校長不會幫她主持公道,
但是陳老師都跟大家說,
校長的壓力也很大,他有他的立場,
但他應該不會害她。
我只能說,陳老師真是太天真,
事實證明校長就是背叛老師了,
校長明明知道此事件陳老師們不應該有如此的懲處,
也知道其他家長們不希望老師受到不公平待遇,
結果校長還是昧著良知下這麼重的手,
現在已經有第三方(申評委員會)
證明陳老師等的懲處與程序有極大問題,
校長還死不認錯。

人本一直說,師師相護,
請問陳老師有被相護到嗎?
連最起碼的公道都沒有,何來相護?
我們要的不是校長的護航,
只希望校長做到維護公正的程序及判決,
這不是當一個校長最起碼的態度嗎?
而不是老師一被投訴,
就把老師推出去任人宰割,
自己的長官還暗中偷偷加踹好幾腳。
新竹教育界真是讓我大開了眼界,
讀書人不是明事理辨是非嗎?
不是要有文人風骨嗎?
隨便一個沒有行政裁量權的人本,
用謊言就可以如此玩弄教育界於股掌間。

陳老師們真的很可憐,
有人本及投訴家長的密錄陷害、
投訴家長提告的恫嚇、教育處的壓迫、
校長的背叛及不明人士的恐嚇,
當老師被投訴時,處境竟是如此不堪。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當老師是一個高風險的工作,
尤其是特教老師。


*建功國小特教班聲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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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級家長與畢業生家長的聲音
4.替代役聲援書
5.實習和代課老師和志工聲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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