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日 星期五

人本教育基金會20190314記者會不實指控澄清 - 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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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20190314記者會不實指控澄清 - 體罰
人本基金會在新聞上指稱
陳老師不僅在家長面前打小孩,
還要求家長要痛打小孩,
因孩子進入該班特教後,
情緒失控、出現無法控制小便、焦慮咬手指等退化行為,
家長要求老師不得體罰未果的狀況下遂錄音蒐證,
赫然發現該班對待特教生不是打就是罵。

事件1:
事實上家長所稱的這些「退化的行為」,
在孩子進班之初,
陳老師就有跟家長討論過這些行為了,
尤其是咬手指的行為,
一進班時陳老師在聯絡簿上就有載明了,
陳老師也與家長討論過如何制止此行為。
陳老師會利用操作各項作業使其忽略啃手指的衝動,
或是陳老師有看到此動作就會口頭提醒孩子手放下,
但在下課時間或陳老師沒注意到的時間小朋友還是會啃。
所以這個習慣一直沒有有效制止。
直到有一次家長當著陳老師的面,
彈孩子的手指,
她告訴老師以後要這樣制止小朋友咬手指,
就在陳老師與家長還在講話的時候,
孩子又咬手指了,
陳老師手邊剛好有約12公分長的上課指示棒,
陳老師就隨手拿起,
輕敲了小朋友手指一下,
當時家長並無表示有任何不妥之處,
後來家長卻說,
老師在家長面前打小孩。

事件2:
而「要求家長痛打小孩」一事,
則是因為孩子下課趁亂跑出教室,
媽媽隔天表示,
爸爸說要來學校,
帶孩子到現場痛揍一頓,
陳老師當時不贙成,
也跟媽媽說明,
特殊生的管教時間點很重要,
事情已經過一天了,
孩子會不知道為何要被打,
所以再發生的話,
再請家長立即處理才會有用,
媽媽表示認同。
又過了一個月左右,
小孩在中午時間人員進出頻繁的時間,
又趁機要跑出去,
剛好媽媽要來接小孩放學,
所以陳老師才會建議媽媽立即處理,
但媽媽這一次卻虛應了事。
因為陳老師曾發現孩子有被用力打的痕跡,
怕小孩回家後,
爸爸知道了小孩又跑出去,
真的痛揍小孩,
所以陳老師才會拿30公分的指示棒,
跟媽媽說要處理就現在處理,
不要回家才被痛揍。
陳老師只是為了保護小孩。

事件3:
另一說「陳老師承認動手」一事,
事實上,
學生一直有拉椅子爬高的問題,
媽媽說:
他在家也是常爬上櫃子,
爸爸會打他,後來就比較不敢爬了。
11月時,
又再一次拉了椅子要爬高,
之前陳老師都口頭勸戒處理,
但這一次孩子在高櫃前,
爬上椅子後,把拖鞋脫下,
要把拖鞋丟過高櫃,
因為孩子有可能跌落受傷或拖鞋丟過去砸到別人,
有立即的危險,
所以陳老師馬上用自己的手在孩子的手心拍了二下,
是為立即制止,並無傷害意圖及事實。
這在當時都有跟媽媽說過,
媽媽當時也沒表示此方式不妥,
而且那次的制止後,
孩子在教室就不曾再爬高過了。

因為以上的事件,
人本基金會與家長一直認定老師體罰、虐待學生,
我真的搞不懂,
孩子到底受到甚麼傷害了,
在當時老師所有的處理,
家長都沒表示不妥,
到最後才來誇大事實來訂老師的罪,
即使上述之所有體罰檢舉案已經教評會查明,
確認體罰不成立,
人本基金會還說學校師師相護,
非得要開除所有人,
人本基金會才覺得滿意,
所以現在陳老師還一直被投訴調查當中。

陳老師會依據每個家庭的管教方式給予不同的建議,
我們家長都知道的,
這些建議全都是為了學生好,
可是現在卻變成陳老師的原罪,
真叫人情何以堪。

至於家長所謂的退化問題,
在我小孩入班後,
到我之後進班當義工,
10幾年來我看過力學班所有的學生,
我從來沒有看過,
小孩入班後有退化的狀況。

註:
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臺教學(二)字第1050061858號 105.05.20
第八條:
對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管教規定之訂定
學校依特殊教育法實施特殊教育者,
於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時,
應參考本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
考量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要,
保持必要彈性。
各級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與獎懲特殊教育學生應依前述原則辦理。